问题 | 年费应当在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 |
释义 | 年费的缴纳方法是这样规定的: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上的发文日加3个月为授权日。例如授权通知书的发文日为6月5日,其授权日为9月5日。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日在缴纳维持费到期日之后,因为已经缴纳了当年的维持费,故专利权人不用再缴纳当年年费。授权日在缴费到期日之前的,应当将当年的维持费该为年费。以后每年均应在年费到期日之前缴纳年费。例如:申请日是1989年4月5日,1995年6月20日授权,在1995年4月5日已经缴纳了第七年维持费,故不用再交纳第七年年费,等到1996年4月5日前再缴纳第八年年费;如果该专利权是在1995年2月20日授予,原准备在1995年4月5日前缴纳第七年维持费的,现应该改为缴纳第七年年费;如果授权日是在1995年4月4日,而在1995年4月1日已经提前缴纳了第七年维持费,专利权人还必须补交第七年年费和第七年维持费之间的差额部分。 一、专利申请的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确认专利文件后,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次日返还专利申请文件副本一份、专利号。 2、专利申请受理 约7个工作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缴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 3、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 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4、专利申请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 5、专利申请授权 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授权通知书后2个月内缴纳授权登记费、第1年年费。 6、专利申请发证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二、发明专利期限的起点和终点 1、发明专利的有效期应该是从授权公告日起,至申请日后20年之日止,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从授权公告日起,至申请日后10年之日止. 2、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的起点是授权公告日,终点是从申请日算起20年截止之日。 3、上述有效期都是基于专利权人按时缴纳了相应费用(例如年费)的假设,而且在此期间专利没有被无效掉。 4、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年费,或者专利被无效掉了,专利的有效期就提前结束了。 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以专利权人按规定缴纳年费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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