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可以按简易程序处理吗? |
释义 | (一)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二)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一、交警查车祸认真吗 在处理车祸的时候,一定是很认真处理的。 交警的职责是对道路交通进行管理,认定交通事故,对车辆损失或者人身伤残进行评定,如果交警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可以采取拘留,提请法院逮捕,移交检察院,法院进行判决。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积极赔偿伤者,争取对方谅解,法院会酌情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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