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普洱市镇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
释义 | 云南省普洱市镇远县有两类土地,第一类是恩乐镇,每亩的平均补偿费为人民币50090元;第二类地区包括镇台镇、浙东镇、蒙达镇、古城镇、一板镇、和平镇、田坝镇、九家镇,平均补偿标准为33741元/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团(40061660)。 法律分析 云南省普洱市镇远县有两类土地: 第一类是恩乐镇,每亩的平均补偿费为人民币50090元。 二类地区:镇台镇、浙东镇、蒙达镇、古城镇、一板镇、和平镇、田坝镇、九家镇,平均补偿标准:33741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这一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律师团(40061660)。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拓展延伸 根据云南省普洱市镇远县恩乐镇征地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按照《云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镇(乡)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通过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被征收土地属于农民个人所有的,按照《云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镇(乡)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通过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结语 云南省普洱市镇远县有两类土地,一类是恩乐镇的每亩平均补偿费为人民币50090元,另一类地区的平均补偿标准为33741元/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团(40061660)。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2019-08-26)\t第四十七条\t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08-07)\t第十五条\t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07-02)\t第二十七条\t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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