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的调解协议一旦签订,是不能再次诉讼的。因为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对赔偿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确认和协商,并且达成了最终的赔偿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在签订调解协议之前没有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或者是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受到了威胁、欺骗等不正当影响,造成了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调解协议,重新进行赔偿协商或者将纠纷交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用人单位负责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用人单位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或者其工伤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工伤保险赔偿申请书后15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认定是否发生在工作场所内、认定受害人是否为工伤保险对象等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监管机构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应当自愿、平等、合法,并经当事人书面签署。调解协议一经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