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吗 |
释义 |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一定情况下全部提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限制。提取公积金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果想要全部提取公积金,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比如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 法律分析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离休、退休,或者出境定居,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情况下全部提取。 一、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吗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提取,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想要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取出本金与利息。 2.如果并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想全部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比如买房子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二、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三、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 3.《重庆市预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凭据、契税完税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要提供最近半年的还贷证明。 6.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要提供结婚证。 拓展延伸 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存储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活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积金提取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提取条件: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分别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提取条件时即可进行提取。提取条件包括: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购买、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行为。 2. 提取比例: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3. 提取方式: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网上提取。 4. 提取限制:职工和用人单位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照规定的提取比例和提取限额进行提取,提取限额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 5. 违规处理:违反提取规定,擅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归集,逾期不归集的,可以责令职工和用人单位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的5%至10%加收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费。 公积金提取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促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支持职工购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结语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离休、退休,或者出境定居,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等情况下全部提取。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限制。如果想要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取出本金与利息。如果并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想全部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比如买房子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况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可以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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