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如果离婚后还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则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法院应依法予以处理。 法律分析 1、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仍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如果该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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