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不是刑事公诉案件报案之后当事人可以撤案。如果是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源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这一类的公诉案件,则不可以撤案,只有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批捕阶段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的;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撤案。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标志此案已不成立。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