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中的保险理赔中的保险金限额和免赔额是否适用于所有保险类型?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金限额和免赔额的适用范围一般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保险金限额和免赔额。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相应的交通险或商业险,通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理赔。而对于强制保险,如交强险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有明确的保险金限额和免赔额的规定。因此,保险金限额和免赔额的适用范围并不适用于所有保险类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对保险金的限额,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和承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辆车主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损害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并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交强险责任限额为人均2万元。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限额和免赔额的适用范围应当有明确规定,而在交通事故认定中,不同的保险产品和强制保险也有不同的保险金限额和免赔额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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