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外地签租房合同可以采取发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签订,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无法亲自签订租房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受托人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