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用合同是租赁合同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借用合同的分类、定义、法律特征以及与其他合同的区别。借用合同是指出借人将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的合同。借用合同的特点包括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与借款合同、赠与合同和租赁合同有区别。借用合同应属实践合同,只有实际借用后出借人与借用人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分析 一、关于合同的分类: 一般认为,借用是一种无偿的互助行为。然而,若合同涉及有偿使用,则应将其视为租赁行为而非借用行为。借用合同与租赁合同虽同属借物但区别在于是否有偿使用,租赁是有偿使用,借用是无偿使用。 二、什么是借用合同 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借用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无偿性、互助性、返还性。借用关系主要发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间。借用合同与借款合同虽同属借取,但区别在于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借款的对象是货币,借用的对象是物品,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所借取的是借款本身的抽象价值,而借用合同的借用人所借取的是借用物本身的使用价值,一个是无形的价值,一个是有形的价值。借用合同与赠与合同虽同属无偿,但区别在于对标的物转移性质的不同,赠与是变更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再返还原主;而借用是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而不改变所有权,借用到期后,借用物要返还原主。借用合同与租赁合同虽同属借物但区别在于是否有偿使用,租赁是有偿使用,借用是无偿使用。 借用合同应属实践合同,只有实际借用后出借人与借用人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借用合同自出借人将借用物提供给借用人后生效。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前可以撤销借用,出借人在借用物出借中可以停止借用。 三、借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从借用合同的概念可以看出借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 2、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可消耗物、特定物。借用人借用标的物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完毕后借用人要返还原物。 3、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 4、借用合同是实践合同、单务合同。出借人必须将出借物交给借用人,合同才能成立。 拓展延伸 借用合同与租赁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的区别在于:借用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其物品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而租赁合同则是指出租人将其物品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支付一定的租金。此外,借用合同的期限通常比较短,而租赁合同的期限较长。 结语 借用合同是一种无偿的互助行为,但若涉及有偿使用,则应视为租赁行为。借用合同与租赁合同虽同属借物,但区别在于是否有偿使用和标的物的性质。借用合同应属实践合同,只有实际借用后出借人与借用人间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借用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借用合同是出借人把出借物的占有、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转移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2、借用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可消耗物、特定物,借用人借用标的物的目的在于使用,使用完毕后借用人要返还原物;3、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4、借用合同是实践合同、单务合同,出借人必须将出借物交给借用人,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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