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设计单位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那么其有权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如果其没有营业执照,则无权签订合同,其违反规定签订的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如果是必须招标的工程,但是没有进行招标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承发包双方均没有主张合同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据职权审查合同的效力,并作出合同无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