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一、分公司受到争议,总公司责任有谁负责?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一)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二)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起诉分公司是否必须追加到总公司 起诉分公司是否必须追加总公司。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总公司参加诉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起诉分公司是否必须追加总公司。 三、分公司违法谁承担责任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违法应该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具体来说,分公司并不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也不能够在民事诉讼之中充当被告的地位,必须要和总公司一起担当被告,分公司是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这种情况下可以找总公司来进行处理。总公司需要对分公司的行为承担后果及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