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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资委监管企业名单
释义
    

法律主观:
    


    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监管办理程序:1、企业填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依法监管核算表;2、劳动保障部门汇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核算。送审时应提供的材料:1、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依法监管核算表;2、企业会计报表;3、企业劳动工资情况报表。4、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书。时效:15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申报材料应真实,需提供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本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申报单位有权监督和向处、厅领导、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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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9: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