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加班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强迫加班是违反劳动法的。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目前,我国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应严格参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三倍或以上工资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要求: 1、每日不得超过1至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3、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包工时方式是用人单位每月固定支付员工极限加班费的方式,法定极限加班工时每月36小时,其超出部分不计算其内。用人单位采用包工时方式是由于工作量使工作时长不可控因素而所致,以此保证工作项目的完成进度,通常员工加班工时都会不低于法定加班工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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