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开庭 |
释义 | 最快两个月,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开庭之后什么时候下判决书? 庭审时间一般三个月以内。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计算二个月。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故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受理之日起计算到开庭审理具体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宣判,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法律。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怎么规定的? (一)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接到起诉书副本后10天就开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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