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私自据为己有遗产是否犯罪?法律规定何在? |
| 释义 |
私吞遗产可能构成侵占罪,继承人应依法继承遗产。若私吞遗产,法院可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将失去继承权。私吞遗产可能构成侵占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私吞遗产的继承人,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失去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 随便看 |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怎么样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民事法律地位的确定
- 帝斯曼商标授权许可查询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民事法律地位的确定
- 户口在吉林,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吉林高考吗
- 吉林省高考户籍政策
- 户口在吉林,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吉林高考吗
- 户口在吉林,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吉林高考吗?
- 吉林省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有哪些有哪些?
- 吉林省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 户口在吉林,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吉林高考吗?
- 户口在吉林,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吉林高考吗
- 户口在吉林,学籍在外省,可以在吉林高考吗
- 吉林户口外地学籍高考规定
- 吉林户籍外省学籍如何高考
- 吉林户口在外省上学怎么参加高考
- 吉林省高考户籍政策
- 外省人员进入吉林规定 -法律知识
- 吉林省户籍外地上学怎么参加高考
- 吉林省高考户籍规定?
- 外省人员进入吉林标准
- 吉林省什么时候可以出省
- 外省人员进入吉林标准?
- 外省人员进入吉林规定 -法律知识
- 吉林省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 IFAD
- IF check
- Igalton Standard
- ignis judicium
- igniter
- ignominy
- ignoramus
- ignorance
- ignorance
- Ignorance ban be forgiven
- ignorance of hostilities
- ignorant
- ignorant error
- ignorantia
- 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 ignore
- ignore a case
- ignore a charge
- ignore a complaint
- ignore the bill of indictment
- ignore the facts
- Iied
- Ijma
- ill
- ill-beha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