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解决工资要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局解决工资纠纷是不要钱的。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不需要向劳动局交费。而劳动局认为属于其管辖的,则应立案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劳动局现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是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费用由国家财政保障,无需当事人支付报酬。如果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要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违法案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济困难的,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申请法律援助。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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