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是场地证明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证明场地合法性的文件、租赁合同的特征、种类以及解除方式等。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是一种证明场地合法性的文件。如果是自己拥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租房,则需要提供房东签名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如果无房产证的,那你提供预售许可证也是可以的。 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注册公司的场地使用证明,你就要房东带上省份证和房屋编码。到房管所。填一张表就是场地使用证明。好了后,房管所盖上章就可以了。这样就可以用来做注册,拿税务登记证用了。 二、租赁合同的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结语 租赁合同是一种证明场地合法性的文件,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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