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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汽车吊操作证哪个部门颁发的有效?
释义
    法律分析:
    吊车操作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由质量监督局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原先是由各地安监局颁发的,从2011年起由各地质监局颁发。201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由劳动部门对职业资格证及特种作业证进行一期复审,原先由安监局审核的特种作业证移交至劳动局一同复审,持有该证(即《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操作员需填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交由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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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