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谅解书什么提交 |
释义 | 应该由嫌疑人或者他的直系亲属提交,具体流程是嫌疑人或者家属取得被害人或者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方同意出具谅解书,嫌疑人这方给出赔偿,拿到对方书面的谅解书,再提交给公安或者检查院也可以直接提交给法院。 一、刑事谅解书注意事项有什么 刑事谅解书的注意事项有: (一)若造成受害人伤害的,谅解书应该写明赔偿已达成的协议;若没有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就不需要说明。 (二)谅解书的重点是要表达清楚,已经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并且受害人不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谅解书通常情况下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使得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从宽处罚或免罚等,在刑事案件的任何阶段,被害人谅解的,都可作为请求办案机关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依据。 刑事谅解书与法律文书不同,它没有固定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刑事谅解书总得来说首先简要表述案件经过,其次表明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并履行,最后表示谅解并请求办案机关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通常情况下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被告人预防其再次犯罪,而赔偿体现了被告人的悔过诚意和可改造性。被害人一方愿意接受出具谅解书,说明他们的损失在某种情况下获得了一定的补偿,一定程度上修复了其由被告人行为伤害的社会关系。总的来讲,谅解书要反映被害人的真实意愿,但是在生活中也不乏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后又反悔的情形,因此建议双方签订赔偿协议、谅解书等,在相关司法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及签订协议。 二、刑事案有谅解书就不会批捕了吗 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对符合情形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司法实践之中,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主要事实依据交通肇事构成刑事责任的标准,应当为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从后果来看,因交通肇事一方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过错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该后果百分百不构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此,此种情形下,检察院应当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所谓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出具的书面谅解仅为法定的从轻处罚情形,我认为你方的策略是错误的,现在不应当想着如何免责,因为这种情形基本是无法实现的应当想的是如何减轻处罚如果量刑原则符合刑法133条第一款的规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参照刑法72条的规定,尽量申请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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