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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在离婚后与孩子见面?
释义
    如何处理未离婚时禁止见孩子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仍有探望权利,可通过协商或起诉解决争议。探望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议,如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然而,若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限制探视权的情形包括:传染性疾病可能通过接触传染给子女、探视方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探视方藏匿子女或教唆不良行为、探视方对子女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
    法律分析
    一、还没离婚就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还没有离婚就不让当事人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限制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给予未抚养一方探望权,主要是为了提供未成年子女一个良好美满的成长环境,如果探望一方对子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探望权的行使就违背了权利行使的初衷。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结语
    合理行使探望权是保障子女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则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然而,限制探视权的情形包括探视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藏匿子女或对其施加不良影响等。这些限制旨在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和良好发展环境。请当事人合理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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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