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性质指企业的所有权性质或者组织性质。企业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也可以分为法人组织的企业和非法人组织的企业。 一、母公司的缺陷 它假设一个集团是由控制着许多子公司的母公司构成。它既没有考虑一个集团也可以由两个以上规模相当的公司合并而成的可能性,也没有考虑受一个以上公司控制或受到另一个公司重大影响的公司。 它不仅忽视了少数股权股东的利益,也忽视了除股东以外的所有其他利益当事人的利益。 合并有关资产和负债时,母公司自身按历史成本,子公司净资产中属于母公司权益的部分按企业购并日的母公司实际支付价格,属于少数股权的权益部分则仍按帐面价格——历史成本。这样对同一项目采用了双重计价标准,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得出的信息缺乏相关性。 在外币报表折算时,时态法与母公司理论相适应,但实际中常有采用现行汇率法等,这就与编制合并报表所依据的母公司理论不一致。 母公司理论将少数股权股东的权益作为负债,将少数股权的收益看作费用,不符合负债和费用会计要素的定义。 二、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公司名称是可以再变更的。变更公司名称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但是变更公司名称受到一定年限的限制,且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变更。也就是说,公司改名,公司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在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改名。 公司改名不能随意随时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了公司在登记注册一年内,没有特殊原因不能申请变更公司名称。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