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原则的内容 |
释义 | 专利申请的原则主要有: (一)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二)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三)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注意:对于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 (四)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一、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权的专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后,让与人转让的只是受让人有权针对此专利继续进行申请的权利,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受让人未来一定能够成为受让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权转让程序: 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二、说明书的书写要求 专利申请说明书需要楚、完整地叙述发明的内容,详细介绍发明过程,指出类似发明的技术情况及弊病,说明本发明在克服这些弊病所采用的方法,说明本发明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除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外,一般情况下,各部分应当至少使用一个自然段,但不用加序号和列标题。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 (二)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 (三)现有技术和背景技术; (四)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五)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六)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 (七)对附图的说明; 如果必须用图来帮助说明发明创造技术内容时,应有附图并对每一幅图作介绍性说明; (八)实施例或者具体的实施方式; (九)如果是涉及微生物方面的申请,文件中还应当写明该微生物的特征和分类命名,并注明拉丁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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