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虽然可信,但是一定要看到正本,购房合同也分几种,有纯正本,有复印件加盖骑缝章,有复印件结尾追加公章,还有纯复印件,一般纯复印件可能存在风险,其他基本上没问题。 购房合同上的楼牌号可能与现在租给你的房子不一致,购房合同上可能显示的是当时的施工号,请仔细辨别,最后就是看看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是租给房子的业主。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