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连云港市开办农贸市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释义
    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建设和验收规范的场地、设施。
    (二)有相应的服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的服务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农贸市场摊位、商铺的招商招租等经营活动。
    风险提示: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与场内的经营者订立合同,就农贸市场内的经营内容、食品安全、场内秩序、环境卫生、收费标准、文明规范服务等经营管理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连云港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11: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