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批捕和刑拘的区别如下: 1、批捕和刑拘的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2、批捕和刑拘的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3、批捕和刑拘的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4、批捕和刑拘的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到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5、批捕和刑拘的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6、批捕和刑拘的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