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
释义
    

法律主观: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3、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
    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
    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0: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