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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或遗赠所得房屋 再次出售时 是否要征收20%个税 有没有免征的情况?
释义
    继承或遗赠所得房屋 再次出售时 是否要征收20%个税 有没有免征的情况?受赠人必须要是满五年且唯一住房,才能免个人所得税,两个条件都要满足,不然个人所得税就要按差额的20%征收。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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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