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有贷款如何过户 |
释义 |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有贷款的,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房产 夫妻离婚财产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前全款的房产: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获得房产证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赠送给自己的孩子,未公证说明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共同出资的房产:房产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房产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还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应该合法分割;房子价值按离婚时市价估计,不由买房时房价来定;若离婚时涉及房屋贷款尚未还清,则需要将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贷款; 3、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的情况现在比较多,这种情况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婚前婚后出资比例,参照市价而定; 4、未过户的房产:未过户的二手房或继承房,这类在离婚时还没有过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手房未过户则涉及案外第三人,在离婚时不予分割,继承房未过户则还属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后过户属于个人财产。 二、夫妻离婚按揭房子加孩子名可以吗 可以,但是不能过户,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由于房屋处于按揭阶段,所以不能直接过户给子女,要等到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过户登记。实际中,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按揭的房屋是处于抵押期间,夫妻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在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前,不能直接过户给子女。所以在等贷款还清后,房屋才能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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