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喉癌是我既往病史,重疾险的保费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保费,且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重要情况。对于既往病史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加收风险费或者拒绝承保。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购买了重疾险,且合同中未规定相关的加费规定,保险公司无权在保单有效期内要求额外费用。但如果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保险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约定保险费。 2.《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有关情况。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变更保险费。 4.《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对保险标的发生的风险,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未规定既往病史加费规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权要求额外费用,但如果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进行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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