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撤诉权是当事人基本权利,就应认定为当事人的撤诉申请是自愿的,二审程序主要是建立在一审程序的基础上、在审判实践中笔者认为对当事人撤诉的准许并不能因给他方造成损失而作为限制。所以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上诉,那么在此类案件中,其撤诉权的行使是不是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无具体成文的规定和具体的衡量标准,在此种情形下,所以对二审程序中上诉人的撤诉申请法院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 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 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