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 2、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 3、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5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60%。 4、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7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80%。 5、另外,慢性病的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一般病种为2000元,特大病种为10万元。 6、报销办理流程: 1)审核户口本、合医本;银行卡; 2)审核病历或者疾病证明书、确定疾病是否在报销范围; 3)审核病历和化验报告单、以及发票、确定可报销总金额; 4)在合医系统的慢性病补偿管理中录入慢性病信息; 5)完善慢性病患者档案; 6)制作慢性病月报表申请书交分管领导签字;并按人将银行卡;并合医证,户口册复印件,并系统报销清单和发票归档上交县合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