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可以要原告录音的证据吗 |
释义 | 被告可以要原告的录音证据。如果原告的提供的证据不充分,反而对被告有利,当然可以,建议法庭质证时再说,以免原告发现对自己不利,可能撤销证据。而且如果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不是原件,法庭是会要求原告提供原件给被告质证的。如果法庭没有这样做,被告有权要求法庭改正,播放原告的原始录音证据,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 但是被告律师不可以拿走原告的录音证据。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很多情况下律师都只能观看和查看相应的原告证据,并不能当场拿走甚至有的时候连复印都是不允许的,而对于录音这样比较容易篡改的证据是不允许拿走的。 那么,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是有效的呢? 一、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 二、以合法途径取得; 三、经过查证属实。 以上就是关于被告可否向原告要录音证据的相关内容了,录音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3条 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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