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申请书应当具有什么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申请书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文件名称,即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应当说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3、被申请人的身份与申请人的事项基本相同。仲裁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按照上述要求明确写明。是仲裁申请的主要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