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公司上市流程 |
释义 | 流程:1、股份改制: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2、上市辅导: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3、发行材料制作: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4、券商内核: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5、保荐机构推荐: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6、发审会: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7、发行准备: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8、发行实施: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9、上市流通: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10、持续督导: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一、招股说明书有效期具体是多长时间 招股说明书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股说明书有效日期为6个月,自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起计算。发行人不得使用过期的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有效期内未能发行股票,必须修订招股说明书,补充最新的财会资料和其它信息。这些修改、补充的信息,须先经承销商、推荐人以及与该等信息有关的中介机构(例如: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人员)的认可,再报证监会审核后,发行人方可发行。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二、公司上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有哪些? 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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