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离婚男方再婚女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并不违约,只是有父母代为履行抚养义务,是不可以随便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没有以上事由则属无正当理由,维持抚养权的稳定应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不会支持变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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