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你收到了法院传票但是不去,你可能会被拘传到庭或者缺席审判。 若欠钱收到法院传票,但却没有去处理的话,之后法院进行判决,客户就得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及时偿还欠款。如果经法院判决仍不还款,届时法院很可能会强制执行,冻结客户名下的银行卡,从中划扣资金用以偿还欠款;甚至扣押拍卖客户名下资产,然后用拍卖所得资金抵偿欠款。 如果情节严重,法院估计还会将客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而一旦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往后日常生活消费、出行恐怕都会受到一定限制。 当然,要是客户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及时清偿了欠款,届时债权方自然会主动撤诉,之后也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或者客户有主动联系债权方协商还款,且协商成功的话,债权方也会进行撤诉的,之后客户只要按照同债权方商量好的新还款方案按时逐期偿还欠款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