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 |
释义 |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 1、有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交保险,劳动者可以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要求公司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仲裁。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国家建立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没交社保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就算事实劳动关系。除社保的缴费凭证外,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和单位的考勤记录都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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