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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红权的规定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自身股权的,不分取红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4修正)》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股东的分红权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定股东人数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受股东人数必须2个以上50个以下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没有特别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股东完成出资后就取得股东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规定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1-50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的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完善、独立的财务制度,避免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谁召集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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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