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把握工程质量鉴定程序的启动
释义
    要严格把握工程质量鉴定程序的启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亦未擅自提前使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初步证据的,可以启动鉴定程序。
    一、工程款付款竣工期限怎么认定
    建筑工程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不同的的情形确定,例如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工程竣工日期如何认定?
    工程竣工日期的认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二)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三、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2 16: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