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