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与户口本姓名不一致,曾用名无备注 |
释义 | 出生证明与户口本名字不同可申请户口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经审查属实后可变更。如有需要,户口登记机关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可要求公安机关在户口本上加注“曾用名”以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名字。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跟户口本名字不同可以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就可以。 拓展延伸 户籍纠纷:出生证与户口本姓名不符,曾用名遗漏备案问题 户籍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出生证与户口本上姓名不符以及曾用名遗漏备案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应保持一致,以确保个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权益保护。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不符,可能会导致个人权益受损,例如无法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权益。此外,如果曾用名未被正确备案,也可能给个人的生活、工作等方面带来不便。因此,当发现出生证与户口本姓名不符或曾用名遗漏备案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合法权益。 结语 出生证与户口本姓名不符或曾用名遗漏备案可能引发户籍纠纷,影响个人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或更正。若遇此情况,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援助,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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