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归还时签署的合同。保管合同在物品交付时产生,可以是付费或免费的。如果寄存人未支付报酬,保管人通常享有留置权。 法律分析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自物品交付时成立,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如果寄存人不支付有偿保管合同的报酬,保管人通常享有留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崔德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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