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登记在商品房内和是否拥有居住权没有直接联系。我国对居住权未作规定,但是,居住权也是当事人的一种基本权利。而户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是国家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制度。户口与居住权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某人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不能以户口登记为标准,某人户口即使未登记在该房屋内,也可以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同理,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居住权的取得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因此,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经过授权后,户口簿上的居户才享有居住权,未成年人除外。 一、居住权办理程序有哪些吗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具体流程如下: 1、登记所需材料:准备居住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2、登记地点:到实际居住地辖区公安派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并缴纳房屋租赁税,在办理居住登记半年后,就可以领取居住证了。 二、居住权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