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市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330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559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828 元/人 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元 附:2007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京统函[2007]43号 1、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8元;2、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4825元;3、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620元;4、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61元;5、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