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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是否可以退
释义
    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是否可以退,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小问题或者普通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整改,不能退;
    2、但如有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政策居住使用的问题,可要求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而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房屋的质量问题分类
    第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第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第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退房有哪些情况
    商品房退房的一般情形如下:
    1、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成就;
    2、房屋因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3、交付后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为不合格;
    4、已经交付的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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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8: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