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首付款还能退房吗 |
释义 |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退房流程是怎样哪些情况可无条件退房 1、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很多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超过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开发商五证二书不全。 6、无法拿到产权证。 退房流程有以下几点: 1、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2、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二、开发商不予批准交房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种情况是一般的瑕疵,属于商品房质量责任的追究问题,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商品房的瑕疵担保责任,可以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保修条款解决,而不能归为逾期交付的责任范畴。一种是属于重大质量问题,该瑕疵足以突破综合验收证明文件的“公信力”,基于此,实践中往往需要第三方即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评估和测评。此时,购房人则有权拒绝接受房屋,开发商应当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三、一房多卖会有什么后果?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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