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地位平等是指当事人无论具有什么身份,也无论其经济实力的强弱,在合同关系中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具体表现在:(一) 合同当事人的人格平等。在法律上,任何一个民事主体,都具有独立的人格,民事主体对人格独立享有,表现在民事主体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二)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第一: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平等,无论是在订立合同的权利上,还是在履行合同的权利上,一方当事人不能有高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第二:合同当事人维护自己合同债权的权利平等。第三:合同当事人在具体的合同中的权利不对等并不意味着地位不平等。合同当事人在人格上和地位上的平等,是绝对的。但是,人格地位的平等,并不等于实际的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有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比如,在单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指享有权利,令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人格、地位平等,必然表现在当事人的字有意志上。法律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平等人格和地位,就必须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不受他人的干涉,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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