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
释义 | **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 对**公司财产的处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缴的,法院应当追缴 B.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冻结 C.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对**公司财产,法院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 D.如果**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对其财产也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选项A.B正确。《刑诉解释》第284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285条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而非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