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可以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解除担保责任,但需提前通知债权人。如果主债务发生变化或债务人违约,保证人可以提前解除担保责任。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人也可以向债权人支付全部或部分债务,从而解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人可以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解除担保,但应当事先通知债权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保证人可以在主债务发生变化或者债务人违约时解除担保。但在解除前未经债权人同意,保证人不得免除担保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保证人可以向债权人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并以此为由要求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债权人有责任协助保证人行使此项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条:债务人违约时,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要求债务人重新履行债务;保证人实行追偿权利后,有权向债权人转移债权,并从中扣除保证的费用和已经追偿的款项。 |